古语云,“劝君莫食三月鲫,万千鱼仔在腹中。”不仅鲫鱼,许多鱼类都会在这段时间产卵繁育,延续生命。
浙江自2022年起3月1日起实行钱塘江、瓯江、椒江、甬江、苕溪、运河、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。今年是八大流域实行统一禁渔的第二年。
其中,苕溪流域和京杭大运河干流实施全年禁渔,其他水系禁渔时间统一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禁渔期间,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。八大流域主要经济鱼类和优势种繁殖季节基本集中在3-6月,因此在这一时间段实施禁渔期制度,能起到保护即将产卵的亲本及幼体、促进资源补充量提升的作用。
对违反禁渔期、禁渔区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捕捞,将面临怎样的后果?
根据相关法律及条例,对于违反禁渔管理规定的,将没收非法渔获物和违法所得,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;
情节严重的,没收渔具并吊销捕捞许可证;
情节特别严重的,没收渔船;
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据统计,自去年八大流域禁渔以来,全省渔政部门出动执法车辆4208辆次、执法船艇3097艘次,三级联动在全时段、全水域开展密集巡查,始终保持高压态势。累计查办非法捕捞案件1744起(涉案绝大多数系社会人员),其中刑事移送331起、508人,已结案罚没款172万元,取缔涉渔“三无”船筏339艘,清缴无主违规渔具4.31万件,有力遏制了渔业违法犯罪苗头。
省渔业执法总队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,加强对各地水产品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、涉渔餐馆等场所的检查,对违法违规经营主体相关行为及涉案物品依法严肃处理,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、非法销售行为,切断黑色产业链。若发现非法捕捞行为,大家可以拨打禁渔举报电话967201进行举报。
实施八大流域禁渔制度对百姓餐桌会有影响吗?
目前,浙江水产品供应以养殖为主,捕捞产量在水产品总产量中占比很小。
另外,很多捕捞的土著品种水产繁育和养殖技术都很成熟,如钱塘江里的“四大家鱼”、三角鲂、鲴鱼、竹鱼、鲈鱼等,同时采用稻田养鱼等生态养殖技术生产的水产品品质也较高,因此禁渔期对浙江人吃水产品影响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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