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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酒后交通肇事逃逸案,依法对被告人郑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案件发生在2022年12月3日,当晚21时07分许,涵江交警接到群众报警:“在涵江区白塘镇保利云上路口,有辆小车与一辆三轮车发生碰撞后,三轮车翻车倒地,小车驶离现场”。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,发现三轮车翻车在道路一侧,车上运输的木材散落一地,三轮车驾驶员已无生命体征。
案情重大,民警一边现场处置,一边将情况上报大队领导,大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抽精干力量成立“1203”专案组,连夜开展案件侦破工作。走访现场周边群众、通过监控查找肇事车辆、安抚死者家属情绪,各项工作迅速展开。
由于事发路段属于监控盲区,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。视频查找手通过高空探头,分析研判嫌疑车辆可能出现的范围与时间点,一查到可疑的嫌疑车辆,立即上门进行摸排确认。但几次的上门摸排都没有结果,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。
决不能让肇事者逍遥法外!专案组再次对线索进行梳理,通过监控对每一辆经过的车辆都进行放大甄别,判定嫌疑车辆可能是从红旗匝方向走小道上了南环城路。此时,案件走访组在现场附近一加油站的内部监控中发现了重要线索,确定了案发前嫌疑车辆为一部丰田小车。
因晚上监控的能见度不佳,无法直观看到嫌疑车辆的车牌,视频查找手经过了近三个小时连续跟踪后,最终确定了嫌疑车辆的车牌号码,并通过查询车辆信息初步锁定了肇事嫌疑人。立刻组织民警赶往嫌疑人居住的小区,查获了肇事车辆,并把睡梦中的肇事驾驶员抓获归案。
经查,该驾驶员为郑某,他当晚18时许到涵江某酒店参加名酒品鉴会,期间喝了不少酒,而后,郑某酒后驾驶小轿车,沿南环城路自涵江往莆田方向行驶。在酒精的作用下,他不断加大油门,并连续变道超车,时速达到90KM/h,当行至莆涵大道保利云上小区附近路段时,他突然发现前方有一部电动三轮车,由于车速太快,他来不及采取避让措施,径直撞向三轮车,造成三轮车驾驶员黄某不幸死亡。郑某自知闯下大祸,为逃避法律惩罚,他随即驾车逃离了现场。
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;法网无情,违者必纠。“酒后千万别开车!肇事后千万别逃逸!”法庭上,郑某某表示深深悔过,如此惨痛的教训,足以让他抱恨一生。
在此,莆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,珍爱生命,拒绝酒驾,一旦发生事故,切莫心存侥幸、肇事逃逸,否则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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