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
海鲜诚信守信公约“十必须”“十不准”
督促经营者规范诚信经营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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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必须”
1.必须亮证亮照经营。
2.必须使用统一标准的标价牌并规范明码标价。
3.必须严格执行海鲜品调控价格。
4.必须使用经检定合格的物联网溯源电子秤。
5.必须使用五面镂空“诚信筐”去皮称重。
6.必须安装覆盖海鲜池、称重区等重点点位的视频监控。
7.必须公平有序竞争经营。
8.必须真实客观宣传。
9.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。
10.必须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。
“十不准”
1.不准无证无照经营。
2.不准虚标价格、低报价高结算等欺诈消费者。
3.不准突破海鲜品调控价格。
4.不准破坏计算器具准确性、短斤缺两。
5.不准将包装、捆绑等物品计入海鲜重量进行结算。
6.不准以次充好、掺杂掺假、掉包。
7.不准在店(摊)外以拉客方式招揽消费者以及采用暗折暗扣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揽客。
8.不准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、诱导消费。
9.不准销售水生野生保护动物。
10.不准失信违约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来源: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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